2019年蒙阴县首届天基云蒙庄园杯“最美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论坛专题-蒙阴论坛

专题介绍

2019年蒙阴县首届天基云蒙庄园杯“最美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蒙阴县首届天基云蒙庄园杯“最美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一、目的意义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展示创业风采、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营造关心支持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决定组织开展2019蒙阴县首届“最美创业之星”(其中:10名“最美青年创业之星”、10名“最美巾帼创业之星”、10名“最美电商创业之星”) 评选活动。

二、活动单位

1、主办单位:蒙阴县人社局、蒙阴县总工会、共青团蒙阴县委、 蒙阴县妇联、蒙阴县商务发展服务中心。

2、冠名单位:蒙阴天基云蒙庄园

3、承办单位:蒙阴在线网

4、媒体支持:蒙阴电视台 临沂日报 蒙阴政府网 蒙阴在线公众微信平台

5、网络投票支持:蒙阴在线网络投票平台

三、活动时间

2019年3月26日—4月30日

网络投票时间:4月8日-17日

四、活动事项

(一)参选范围:蒙阴县境内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创业人员、青年创业者、女性创业人员、电子商务创业人员及我县创办实体的外籍人员均可报名参与。

(二)评选标准

1、共同标准。(1)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2)注册登记1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注册或民政登记时间为准),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创业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创业带动就业明显。(3)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坚忍不拔的创业精神,创业事迹感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信誉度高,具有榜样示范作用。

2、除都具备共同标准外,“最美青年创业之星”还必须是年龄18-40岁(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至42周岁)的创业者,“最美巾帼创业之星”还必须是蒙阴县创业妇女或外籍在蒙阴创业的妇女。“最美电商创业之星”还必须是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创业者。

3、本次评选活动对于存在以下事项和行为的候选人采取一票否决:存在有偷、逃、骗、抗税或逃废银行债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良记录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社会治安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在网络投票过程中违反投票规则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

(三)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候选人确定。

由各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地域分布性,在蒙阴县境内预选90名“最美创业之星”候选人。推荐填报《“最美创业之星”候选人申报表》,并附候选人事迹文字材料(书面及电子版,500字以内)及照片(2寸免冠)。主办单位对拟参选的最美创业之星候选人申报材料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确定候选人身份真实、符合参评条件。确定“最美创业之星”候选人。

第二阶段:网络投票、综合评审确定“最美创业之星”名单。

活动组委会按照评选方案确定候选人后,蒙阴在线网将各候选人事迹文字及照片汇总后设计制作网络投票平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束后,活动组委会组织最终评选。评选采用百分计分制,网络投票占40%、综合评议占60%。最终按照得分排序,确定10名“最美青年创业之星”、10名“最美巾帼创业之星”、10名“最美电商创业之星”。

投票规则:
1.每个微信号每天只能投1票。
2.每次投票只选择一项即可。
3.投票时间为每天8:00—20:00,每次投票都需要正确填写简单验证码进行验证。
4.系统具有先进的投票日志分析系统,如果选手短时间票数增长过快,系统会自动判定为违规投票,并停止其投票,重者取消其投票资格。

(四)表彰奖励

1、举行颁奖仪式:由蒙阴县人社局、蒙阴县总工会、共青团蒙阴县委、蒙阴县妇联、蒙阴县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发文授予10名“最美青年创业之星”、10名“最美巾帼创业之星”、10名“最美电商创业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冠名赞助单位提供奖金、奖品。

奖项设置:
1、10名“最美青年创业之星”:每人800元现金 +1万元购房券+证书+奖牌;
2、10名“最美巾帼创业之星”:每人800元现金 +1万元购房券+证书+奖牌;
3、10名“最美电商创业之星”:每人800元现金 +1万元购房券+证书+奖牌;

2、宣传报道:利用临沂日报、蒙阴政府门户网站、蒙阴电视台、蒙阴在线网、蒙阴在线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开设“最美创业之星”系列专栏,充分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最美创业之星”的先进典型事迹。

蒙阴县首届天基云蒙庄园杯“最美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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